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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巴西大豆含水量高、无通风散热致变色热损获268万元索赔款发布日期:2016-12-22 浏览次数:0

当检验人员查到该轮4号舱时,发现原本黄色的大豆有些红变,舱口下四周大豆断层明显,板结严重,一阵阵腐臭味扑鼻而来,伸手进大豆里有灼热感。据判断,该批货物品质受到损害,出现残损。检验人员立即将残损情况告知收货人,收货人随即向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该批货物进行残损鉴定。 残损迷局破解 接到企业申请后,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派员对该批货物进行残损鉴定。经查阅资料、询问船方、现场查看,鉴定人员判断残损货物主要存在4号舱货物中下部,且在张家港卸货前已存在。由于该货轮无机械通风,航行途中温差大,舱内不通风,导致局部货物出现热损。在事实面前,船方承认因本批大豆含水量较高,在航行途中又未通风散热,导致大豆受损,双方在事实申明上签字确认。 


现场查勘后,鉴定人员将残损情况通告收货人,收货人向船东保赔协会提出抗议。船东保赔协会派人赴现场查看,承认鉴定人员对本批货物残损鉴定的事实。当日,船东保赔协会向收货人提供130万美元的担保函。 算清贬值数额 残损鉴定是检验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,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残损鉴定证书,对于进出口商、承运单位、保险等各方在履约和处理争议中,具有法律效力,直接关联各方经济利益。 为准确评定受损货物贬值数额,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奔波于码头、实验室、办公室,走访与本案无关的国内大豆加工企业,了解巴西大豆的出油率、豆粕得率等数据。同时化验霉变大豆黄曲霉毒素、热损伤率和总损伤率等。根据大豆受损实际、样品检验结果、受损货物加工生产出的产品检测结果和商品销售影响,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最终出具了对外索赔268万元的证书。


结局也是开始 樊惠良说:“企业顺利拿到索赔款,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值得的,只有尽责履职,服务好企业,才能凸显检验检疫部门的地位和作用。” 张家港是国内进口大豆主要口岸之一,年进口大豆300万吨。但是,受利益驱使、客观条件等因素,进口大豆短重现象时有发生。樊惠良表示,针对装货港原发重量短少,检验检疫部门向国内企业定期通报进口大豆短重情况,提示国内收货人对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认真评估,选择国外信誉好、操作规范的公司合作,委托装货港官方检验机构进行重量鉴定,从根本上遏制国外不法商人的恶意短重;对卸货产生的中间损耗,要构建多港分卸进口大豆立体防护体系,通过和减载港检验检疫局通力合作,加强对一程远洋船部分货物转由二程内河船减载过程监管,控制二程内河船数量。制定《船舶租用规范》和《船舶封识管理》,指导贸易商使用符合规范的内河船舶。推广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和存储,建立视频监管系统,确保数据准确、an全和可追溯性。(刘新施向军) (责任编辑: HN666)